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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捐款 |
| 服务平台 |
| 备案编号: | 53150822MJ25887162A24001 | ||||
| 起止日期: | 2024-03-10 至 2024-10-31 | ||||
| 所属机构: | 磴口县教育基金会 | ||||
| 捐赠方式: | 银行转账 | ||||
| 募捐方式: |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 | ||||
| 发布平台: | 腾讯公益 | ||||
| 捐赠目的: | 本次公开募捐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公开募集资金,助推磴口县教育事业发展,具体包括:表彰奖励为发展磴口县教育事业和尊师重教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 ||||
| 款物用途: | (一)拟募集金额60万元。 计划用于以下支出项目: 1.先进个人奖励资金18万元。磴口县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人数控制在60人左右,每人一次性发放奖金3000元,共18万元。 2.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奖学金35万元。 (1)小升初学生奖:在磴口县就读的六年级在籍学生,按照小学毕业年级全县或全市统一组织的质量监测成绩统计,全县成绩在前5名且留在实验中学就读的在籍学生奖励20000元/生,共10万元。 (2)初升高学生奖:在秋季入学磴口一中就读的初三在籍学生,按照初升高成绩统计,成绩在全县前5名奖励10000元/生,共5万元。 (3)初中学生成绩优异奖:根据初中学校每学期组织的考试成绩计算,初一、初二每学期进行1次学生成绩优异奖励,初三每学期进行2次学生成绩优异奖励,为磴口一中设立学生考试成绩优异机动奖金5万元,为实验中学设立学生考试成绩优异机动奖金15万元。具体奖励标准各校结合学校实际和初中教育教学绩效奖励类别,制定具体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共20万元。 3.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6万元 磴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利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审核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限制在20人左右,每人补助标准3000元,共6万元。 (二)最低执行标准3000元。 (三)管理费1万元。其中包括: 1、募捐成本:制作宣传视频、宣传册、宣传页、纪念物大约6000元; 2、调研、项目期间下乡入户交通费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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